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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3     阅读次数:12次

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向社会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开展房屋招租欢迎有意向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

安庆市安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房产位于安庆迎江区沿江中路5号胡玉美商城2楼北10#、11#门面,建筑面积202.13㎡(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竞租人可自行踏勘标的,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应对标的实际情况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需要。报名后,由于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招租期限

本次公开招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为不低于1,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四、招租方式及交付标准

采用公开底价竞价招租方式。竞租人采取自行报价方式,报价不得低于底价。若两名或两名以上竞租人竞租同一资产,招租人根据竞租人的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出价最高者为中选人。招租房屋交付标准按现状交付。

五、租金付款方式

租金半年度或年度进行缴纳。

六、租赁用途

仅限于商业服务且竞租人对招租标的物的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作黄、赌、毒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用途;

(二)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存放或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危险物品;

(三)竞租人在竞租前应考虑出租房屋是否适合自身经营项目,承租后其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环保等),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四)承租人租赁房屋后要自行做好相关安全、消防、环保事宜,同意接受招租人不定期巡查,并按招租人要求进行整改。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拆除承重墙,若造成房屋质量隐患及危险事故,由承租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五)承租人不得未经招租人书面允许前转租、转让该房屋,承租人若私自转租、转让,招租人安庆市安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租人资格

1.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

八、竞租底价及保证金

房屋公开招租设年租金底价,年租金底价为4000元。

(二)竞租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且不得少于500元。竞租成交后,竞租人交付的保证金即转为招租房屋的履约保证金。

九、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5819日上午8:00起至2025821日下午17:00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联系方式姚经理0556-5288665、13309668029,报名地点:安庆市置地栢悦中心写字楼34层安裕商管公司

(四)竞租人可到招租人处查阅招租文件并自行进行现场查勘,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招租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

(五)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人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1)参与竞租申请书(原件)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3)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1)参与竞租申请书(原件);(2)竞租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名并加盖指纹,核对原件);(3)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经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指纹,核对原件)。

)竞租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82117:00前)向安庆市安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竞租时间、地点

2025822日上午10时00 分安庆市置地栢悦中心写字楼34层安裕商管公司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次招租信息在安庆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安庆市安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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